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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校舍优先用于保障教育及农村公益性事业需要

2017-02-07 10:48:00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日报讯(记者司文)记者从西安市政府发出的《关于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意见》中获悉,即日起至5月31日,西安市将集中排查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要求闲置校舍要优先用于保障教育及农村公益性事业需要,确不适合用于教育及农村公益事业的闲置校园校舍,可采用其他方式处置,力求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一些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因生源明显减少及布局调整等原因被撤并,导致部分校园校舍出现闲置。《意见》指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对于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闲置校园校舍先行予以利用;对于长期归教育部门使用,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房屋等产权手续不完整的闲置校园校舍,由各区县国土、财政、房管、规划、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校舍用地和工程规划建设等手续,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确保妥善利用。

  据悉,各区县教育部门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闲置校园校舍的数量、质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土地、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情况进行排查鉴定,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和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档案库,做到一校一档,专柜保存。建筑质量较好,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闲置校园校舍,将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可调整用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勤工俭学、实训基地、教师周转用房等。

编辑: 刘晓花
关键词: 校舍;校园;教育部门;教育事业;农村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