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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26辆家用汽车

2017-10-17 20:27: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宋洁 西安日报记者王昕)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城镇居民收入节节攀升,生活质量不断改善。记者17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五年来,陕西居民消费支出不断升级,2016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26辆,比2013年增加了10辆,增长67.8%。

  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节节攀升,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2016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40元,比十八大之初的2012年增加了8171元,增长了40.1%,平均每年递增8.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84%上升到84.6%,收入差距逐年缩小。预计陕西省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跨越3万元大关,达到30700元左右。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费品市场的日益繁荣,居民消费选择性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2012年的15073元提高到2016年的19369元,增长了28.5%,年均递增6.5%。与此同时,消费支出不断升级,生活条件更加优越。

  耐用消费品持续升级换代。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城镇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多,升级换代趋势明显。2016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26辆,比2013年增加了10辆,增长67.8%,在城镇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中增长速度最快。空调拥有量为93台,比2013年增加10台,增长12.4%;热水器拥有量为78台,比2013年增加7台,增长9.8%;健身器材百户拥有2套,较2013年增长9.2%。移动电话百户拥有量为224部,较2013年增加8部,增长3.8%,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达119部,较2013年增长近1倍。

  居住面积和空间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6平方米,较2013年增加了2.7平方米,增长了9.0%,年均增长2.9%。其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及中高收入组的住房面积改善速度分别超过全省平均2.6、0.5、1.0个百分点。从住房空间结构看,居住在筒子楼、一居室和二居室的城镇户比例较2013年分别减少了0.7、0.7和0.4个百分点,而居住三居室及单栋楼房的户比例则分别增加了1.0和1.1个百分点。

  住宅供水及能源使用更趋方便快捷。2016年城镇居民住宅有管道供水入户的比例达到97%,较2013年增加0.9个百分点,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户占88.2%,比2013年提高2.8个百分点。2016年城镇居民主要炊用能源使用煤炭和罐装液化石油气的户比例为4.9%和10.7%,较2013年分别减少5.3和4.7个百分点,而使用更为清洁的管道天然气和电的户比例达到55.7%和25.2%,较2013年分别提高4.4和5.9个百分点。

编辑: 刘宴熙
关键词: 陕西;城镇居民;汽车拥有量

2016年陕西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26辆家用汽车

记者17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五年来,陕西居民消费支出不断升级,2016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26辆,比2013年增加了10辆,增长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