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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推行“路长制”管理工作纪实

2017-05-10 09:53:00来源:西安日报

  碑林区2016年12月19日召开“路长制”动员大会,12月30日正式印发《关于推行城市管理“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将“路长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核心工作范围,坚持高位运行,全面覆盖,推进路长制工作深入开展,总体呈现出“四级负责,四重督导,机制健全,运行流畅”的工作特点。

  高位运行 建立四级路长负责机制

  碑林区形成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区级四大班子全面参与,城管办具体组织,各部门包抓认领,各街道承接实施的“路长制”工作格局。同时,还建立了四级路长负责制,并发动民间路长积极参与,对全区258条道路进行全面认领。建立了“路长负责制”工作的QQ和微信联系群,定期发布任务、收集信息、了解动态。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区委、区政府和区“路长制”办公室先后组织培训活动3期,共培训各级路长900余人次。

  细化安排 组织各级路长认真履职

  碑林区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路长严格按照巡查-反馈-处置-协调-督导的5步法管理流程履行职责。各级路长能够加强巡查,集中督导和处理辖区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秩序、“门前三包”落实、园林绿化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一些路长在履行路长基本责任的同时,能够主动参与认领道路的植绿活动、劝阻行人乱扔垃圾、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纠正反复问题、宣传“路长制”常识等,增强了活动开展效果。截至目前,各级路长共巡查督导22401人次,发现问题19641处,协调解决问题18938处。

  宣传引领 积极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碑林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坚持正面引导、信息互动,全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共建共管和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并支持“路长制”管理的良好氛围。起草并印发了《碑林区城市管理“路长制”宣传口号》。结合“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活动,印制了3万份倡议书并向市民群众发放。同时投入25万元,联系专业厂家制作了2.3万个烟蒂袋、1000个车载灭烟器向群众无偿发放。通过制作路长公示牌,在辖区重点街路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醒牌、制作漫画版“路长锦囊”、路长上街引导宣传等方式,将“维护优美整洁城市环境人人有责”的文明理念传递给更多市民。

  监督跟进 贯彻落实长效管理责任

  碑林区实施四重督导机制,不断强化各级路长的履职意识。一是区委办、区政府办每周以文件形式,在全区通报各级路长履职情况;二是区政府8个督导组按照包抓街道分工,定期监督检查各级路长履职情况;三是将路长制日常工作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35个网格巡查相结合,安排监督员定期上路检查“路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四是“路长制”办公室组织专人每日上街检查各级路长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首先以短信形式提升整改,整改不力的下发《路长问题抄报单》或《城市治理专项工作提醒单》,问题严重者报送区委办和区政府办进行全区通报,追究路长责任。截至目前,共发送提醒短信147条,下发抄报单35份,提醒单3份。报送区两办进行通报的问题60余条。

  随着“路长制”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碑林区将积极打造更加干净整洁、舒适美好的城区环境,当好“店小二”做好五星级服务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管理服务,与群众更加贴心,让群众更加舒心。

编辑: 刘昱
关键词: 路长制;文明理念;门前三包;碑林区;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