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4月11日消息(记者 吴婷婷)为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筑牢社区防控“最后一米”防线,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更加精准、专业、安全地开展社区防控,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认真执行本地社区防控方案,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社区防控预案和物资准备,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快速转换。

特别要求发生疫情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和社区防控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精准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管理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区域封闭、宣传引导、人员摸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赋码人员管理、环境消毒和监测、垃圾分类清运、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本社区防控策略宣传,群众诉求回应和应急处置,核酸检测预约通知、现场管理,封控区全体人员和管控区行动不便人员生活物资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封控区、管控区群众心理疏导、情绪抚慰等工作;重点健全社区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信息,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主动摸排和群众主动告知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保障生产生活能力。

通知强调要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结合“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年”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提升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落实专常兼备、平战结合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村 (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提高组织群众参与能力;要健全村(居)民委员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利用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微信群、网格化管理、走家入户等有效方式,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工作网格等)—村(居)民(户代表、楼栋长、家庭等)”上下互联的组织动员体系,推动社区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不遗一户、不漏一人,为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做好提前量。

要发挥村(社区)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村(社区)范围内工作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整合和调动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共识,构建多方参与、有序协作、自助互助、共建共享的组织动员格局。要提升社区工作者的沟通协调能力,建立各类组织、机构、企业、人才等与村(社区)互联互通机制,积极做好辖区居民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激发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引导群众增强健康意识,遵守政策规定,支持配合防疫,做好日常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健全全社会共同防疫体系。

通知提出要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支持社区防控。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的疫情防控机制,增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支撑力度。要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围绕加强专业指导、提供精准服务、链接社会资源发挥积极作用。依托乡镇(街道) 社工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 协同做好宣传引导、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心理关爱等工作。整合村(社区)已有志愿服务力量,组建社区防控志愿服务队伍,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依托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移动客户端拓展社区防控功能,提高社区防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发生疫情地区的民政部门要推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各方资源、力量支持社区防控工作,强化社区防控物资保障,指导城乡社区工作者做好个人防护,改善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和工作保障;指导社区防控办公室统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人员,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要加大抗疫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积极讲好城乡社区防控故事、选树社区工作者抗疫先进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抗疫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聚起社会和社区防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郎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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