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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与连云港中院签署合作协议

2017-09-03 12:0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9月3日消息(记者周洪 通讯员黄丹)日前,上海海事法院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分别代表两家合作单位签署了协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亚娟,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出席了签约仪式。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回顾了四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并为“一带一路”的未来发展作出了前瞻性部署。当前,“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入推进,我国正在发挥沿海港口的地理优势,积极搭建跨境多式联运走廊,开展贯通海上丝路和丝路经济带的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上海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城市,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两大战略交汇点,正在积极发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的叠加优势,进一步提升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能级。连云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地位独特,作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首要节点城市、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正在积极构筑“一带一路”东西双向开放门户,并不断加强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上海与连云港在海上丝路和丝路经济带建设中区位优势明显,肩负的职责日益凸显。连云港派出法庭作为上海海事法院在江苏连云港的派出机构,在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中与连云港中院形成有效对接。此次上海海事法院和连云港中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要求,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对接海上丝路和丝路经济带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加强对涉“一带一路”案件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提高涉外审判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执行工作,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执行协作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发挥两地管辖优势,推出巡回审判和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互助举措,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编辑: 唐奇云
关键词: 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中院;签署;合作协议

上海海事法院与连云港中院签署合作协议

日前,上海海事法院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分别代表两家合作单位签署了协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亚娟,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