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烟台取消下放53项市级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

2017-07-17 10:35:00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放管服”再释新动能

  取消下放53项市级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

  胶东在线7月17日讯(通讯员马兴鑫 赵伟)记者昨日从烟台市编办获悉,烟台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取消行政许可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调整行政许可6项,下放行政许可7项,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4项,1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烟台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烟台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及时制定承接方案,做好承接工作,对委托实施的事项要严格负责,按照相关事项的管理决定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注意到,烟台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7项。其中取消烟台市教育局实施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市住建局实施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市旅游发展委实施的“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等,将烟台市住建局实施的行政许可“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二级、三级)核准”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进一步放活市场主体,放宽了在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服务、出国留学服务及出国旅游服务等行业的准入标准,激发市场创新创业活力。

  为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烟台市政府决定取消市国土资源局实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核”、“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年度检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二级评估备案”,取消市住建局实施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初审”,取消质监局实施的“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的受理”,大力压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批及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等事项的办事环节,降低企业、中介机构经营成本。

  烟台市政府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4项。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辖区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海洋与渔业部门实施的“拆除或限制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和安监部门实施的“中央企业和山东省管企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均可在市级相关部门办理,这将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减少经营企业和个人到省级部门办理审批的程序,大大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此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1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清单管理,这将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及危化品等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审批流程,提高中介市场服务质量、促进科学化管理。其中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审批事项所需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表或报告书”、烟台市安监局审批事项所需的“编制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相关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取消烟台市安监局审批事项所需的“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编辑: 刘海奎
关键词: 烟台;行政权力;服务

烟台取消下放53项市级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

烟台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取消行政许可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调整行政许可6项,下放行政许可7项,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4项,1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烟台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