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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5-07-14 18:36:00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评论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三部门12日联合发布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包括广东在内的13个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

  民以食为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唯有照此要求,下猛药、出重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才能从根子上为群众守好食品安全关。在“四个最严”的指引下,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典,势必将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对有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提升我国食品安全公信力,开启食品安全监管新阶段产生积极意义。这是一场餐桌污染治理的革命,给食品安全的监管方式带来新变化,监管水平将有质的提升;同时,这是一个发展新起点,用法治的理念治理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社会公众对冷冻肉过期的关注一直存在,近年来以“过期肉”为代表的冷冻肉品走私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截至6月23日,全国海关共查证走私冻品42万吨。从目前查处的情况看,这些走私到国内的冻肉,一部分是境外过期肉,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极有可能给公众健康带来危害。过期冻肉虽然在化学成分上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且只要冷冻过程中没有发生解冻现象,从外观和口感上也很难区别。但过期冻肉尤其是从国外走私的冻肉运输条件往往十分恶劣,反复解冻的过程也容易滋生各种细菌,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堪忧。事实上,走私冻肉由于仓储运输过程中环境因素的不确定性,不论其是否过期、过期时间长短,都是对百姓餐桌巨大的威胁。

  境内外走私团伙相勾结,形成“一条龙”利益链,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逃避监管,利用互联网平台“销货”,一次次被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一次次给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敲响警钟。应该看到,织牢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守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刻不容缓。这次对广东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杜绝走私冻肉上餐桌,政府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是最重要的环节。从走私冻肉在国内传播的链条和过程来看,在冷冻肉运输、储存、分销各个环节都有加强监管和查处的必要。尤其面对形形色色的进口食品,消费者往往无法辨别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在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日常监管中发挥作用。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迅猛崛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食品店隐蔽性、流动性、灵活性的特点,销售假冒伪劣等“三无”食品,使得保障食品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现实中,走私冻肉就是不法商贩利用网络平台监管真空而大肆“销货”。这要求行业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线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而且还要建立网络监管队伍,加大“线上”食品经营的监管力度。

  走私过期冻肉走上百姓餐桌,既对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又破坏我国肉食产业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不仅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更要树立“全社会治理”观念,使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等主体均能通过法律、市场、媒体等多种手段共同参与治理,以切实守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王丹蕾

关键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走私冷冻肉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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