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刚刚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自即日起,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兰州十中家属院;东岗西路街道旧大路橡胶厂家属院;拱星墩街道安兴小区、拱星墩街道欣欣茗园、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文明村(1675-1911号);火车站街道绿茵小区、火车站街道红山四村自建房片区(201-276号);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南路242—248(双号)综合楼(即嘉峪关路街道邮政小区);焦家湾街道焦家湾南路249-349单号;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青白石街道上坪村(石沟老路以西、312国道以北,北环路以南,小沙沟以东)、青白石街道碧桂园诺丁山4组团;团结新村街道地矿之家东院;五泉街道87-123单号小区、五泉街道兰铁设计院小区;盐场路街道兰州制药厂家属院;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912-2926(双号)、雁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677-1707、1715、1725、1733、1739单号);雁南街道天庆嘉园A区、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片区(雁滩2815-2895单号、2907-2911单号)、雁南街道锦华小区;雁园街道天庆花园、雁园街道和泰馨合园、雁园街道北面滩新村西一区(408-1136号);酒泉路街道井儿街19号小区等25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总台记者 王妍 马凌峰 欧阳任远 张元书)

编辑:吴海波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