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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启动 覆盖1622个贫困村

2018-06-04 23:5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宁6月5日消息 5月22日,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启动。该项目总建设规模47.16万千瓦,全额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亿元,覆盖青海省39个县(市、区)1622个贫困村。

  

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冯志刚宣布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电站扶贫项目建设正式启动

  光伏发电作为清洁、环保、可再生的新能源,具有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等诸多优势,既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也有利于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局长马丰胜在启动仪式上发言

  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局长马丰胜介绍,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将覆盖全省39个县(市、区)的所有1622个贫困村,这也是青海扶贫领域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建设最为集中、政策效应最明显、效益周期最长的一项产业扶贫工程。

  

启动仪式现场

  记者了解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以来,湟中县累计投资1.82亿元,先后在田家寨镇、多巴镇启动实施了年发电量2866万千瓦时的光伏扶贫项目,辐射带动周边约700余户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光伏扶贫项目成为眼前脱贫和持续增收统筹推进的有力举措,也是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解决无(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的有效载体。

  

湟中县34.1兆瓦光伏电站平面图

  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县长赵冬介绍,青海省“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启动之后,将在湟中县启动实施总装机容量为34.1兆瓦的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达2.4亿元,建成后将惠及156个贫困村、49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启动仪式现场

  “此项目通过政府财政扶贫资金全额投资,每个村投资金额约200万元,采取村级联建的方式,每个村级电站规模约290个千瓦。”据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宏成介绍,按照国家出台的《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青海省初步制定了青海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确定了村级电站资产全部归贫困村,村级电站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村,除了运维费用外,每个村每年预计收益能达到30万元左右,是一个一次性投资、长期性受益的扶贫惠民项目。

  据了解,经过前期数月的筹备工作,目前青海省村级光伏电站扶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全省9个标段的项目将全面启动实施。

编辑: 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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