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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零容忍” 护航脱贫攻坚战

2017-07-27 15:13:00来源:央广网

  果洛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下大力气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脱贫攻坚创造清正廉洁的环境,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果洛藏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和要求,紧扣“精准”二字,紧盯关键环节,认真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去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件,责任追究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2人,倒查责任追究6人。

  顶层设计“定路子”

  层层传导压力

  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果洛州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规党纪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习研讨、讲座辅导、主题宣讲和专题教育。同时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 ”等新兴传播手段广泛宣传解读党规党纪,不断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利用中央和省、州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健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担子。为确保全州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以严明的纪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果洛州委州政府主动承接压力,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约谈提醒、廉政谈话、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州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约谈提醒六县党政“一把手”和部分州直机关主要负责人20余人,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和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细化安排部署全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州纪委从制度建设入手,协助州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村两级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照问题清单着力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通知》《 2017年果洛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果洛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从制度层面细化明确要求,增强部门协作合力,促进形成相互衔接、系统配套、便于操作、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刚性约束。

  检查考核“保实效”

  强化专项监督

  列明问题清单,实行联防联控。果洛州纪委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实践,从“怎么查” “如何防”入手,列出问题清单,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扶贫政策、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分配实施三个方面,列出14条扶贫领域负面问题清单,实行联防联控,严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开展专项督查,纠正突出问题。去年,先后三次对全州6县、 44个乡镇的后进村、贫困村、慰问重点村和一般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召开座谈会15次,与288名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干部、 301名县乡干部及牧民群众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查找突出问题。今年6月,分两批次对6县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州直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同时,结合强化乡(镇)村两级监督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点穴抽查、联合检查、 “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政策、项目、资金等情况进行了再监督、再检查,强化对主责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扶贫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严格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从检查考核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入手,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中、年度督查考核工作,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精准识别入户调查、扶贫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底数不清、公开不实、扶贫不公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挺纪在前“严查处”

  严肃问责通报

  完善纪律审查机制。果洛州制定出台《中共果洛州纪委果洛州监察局集体评估集中办理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作为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对每起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都明确一名包案领导,从初查、立案、调查、审理全程进行指导,对办案质量全面负责,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

  起底排查问题线索。全面起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项目落实、涉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高度重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关注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去年以来,全州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其中信访了结3件,立案查处15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州纪委监察局按照扶贫领域信访登记台账,在进村入户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暗访排查的基础上,逐一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确保调查核实工作深入细致。对线索清楚、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及时查办、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线索及省纪委转办件实行挂牌督办。今年,省纪委挂牌督办果洛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查实问题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

  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片,形成震慑,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 2016年以来,果洛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采取下发通报,在《果洛报》、电视台、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方式,先后向社会通报曝光查处的10余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通过在扶贫领域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了基层党的领导,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在纪律的约束下健康有序扎实开展。

  以案说法

  扶贫项目资金岂能挪用— —湟源县波航乡纳隆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全等挪用扶贫项目资金案例剖析

  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扶贫政策、资金资源落地的最后“中转站”,也是群众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上传的“第一道关”,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个联通上下的位置,让村干部在参与扶贫工作时具有许多潜在的影响力,一旦发生蜕变、滑向腐败,将会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日前,西宁市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其中,湟源县波航乡纳隆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全伙同“增新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李增财将纳隆村实施连片养殖扶贫项目的211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挪作他用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湟源县扶贫办2013年在波航乡纳隆村实施连片养殖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60万元, 320户。为了使农户全面受益项目资金,县扶贫办又从波航乡浪湾村、西岔村、泉尔湾村实施的青饲料种植项目中增大农户户数,调剂51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到纳隆村。项目采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农户”的运作模式,160万元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办于2014年1月11日转入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51万元由湟源青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11月21日转入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查,该村农户要求均分扶贫项目资金,因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所以项目一直未启动实施。 2016年在纳隆村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村委于2016年5月8日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及李增财参加的会议,研究决定变更项目运行模式, 6 月6日村委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政府同意后上报扶贫办,县扶贫办于2016年6月16日下文件,将项目变更为:以6个社为单位专业养殖合作社带动农户养殖方式,项目采取验收报账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扶贫办和乡政府对农户收购的牛羊进行验收后,以报账制的方式支付扶贫资金。

  经查, 2015年5月,因扶贫资金必须要下达给具体实施单位,由此2015年5月12日波航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项目资金160万元转入该村增新养殖场养殖带头人李增财的账户,寄存于李增财帐户。调剂的51万元又支付给纳隆村,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未将资金转入村财乡管账户,而将此款直接转入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全的信用社个人储蓄卡内代为保管,杨文全收到款后与村委会计李成跃将银行卡寄存于波航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原会计张生林处保管(已退休),并叮嘱张生林,村干部取卡时,必须要该村四个村干部同时来取,缺一人不能取卡,但杨文全从张生林处私自将银行卡取出。经查, 2015年1月28日— 2016年3月21日,杨文全将扶贫项目款51万元以转账和ATM机取现等方式分多笔支出,其中:一笔转账51373.33元用于偿还杨文全哥哥杨文清的贷款,一笔329元转给个体户绕海燕,其余资金已被杨文全分多次提现支取。

  杨文全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便利,挪用项目资金并拒不说明资金去向。根据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三十二条、第九章九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的违纪事实。

  杨文全在实施扶贫连片养殖项目中将国家扶贫资金挪作它用的错误事实中,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办、项目监管单位波航乡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乡主管财务副乡长赵鑫作为直接领导,不严格监督,工作失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元,不严格遵守村财乡管有关制度,导致扶贫资金流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从调查情况看,杨文全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的手法并无高明之处,那么这个村支书挪用扶贫项目资金为何却无人监管?原因就在于相关部门的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缺失,负责监管的失之于察,负责验收的只看材料,负责报账的把关不严。于是,一个好端端的扶贫项目肥了村支书的私,却伤了群众的心。可以说,扶贫项目资金“挪用”,其背后是责任的“缺失”。

  2016年10月26日,湟源县纪委给予杨文全开除党籍处分。杨文全、李增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挪用的211万元资金已全部追缴。 2017年3月,湟源县纪委对波航乡纪委书记赵鑫、县民政局副局长董守惠、县农牧局副局长卢宝林、波航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承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波航乡党委书记颜生晏、县农牧局副局长康海文、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冯斌( 2016年3月前任县农牧局副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执纪者说:基层“微腐败”虽看似事小,但关系人心向背;基层权力虽低,事关执政之基。作为最接近贫困群众的农村干部本应严格落实各级有关要求,秉公办事,凭着一颗公心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每一分“造血钱” “救命钱”都真正用到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身上。然而,有着17年党龄的杨文全却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权,挪用扶贫项目资金,成为“蝇贪”的典型。近年来,国家对扶贫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让一些“硕鼠”红了眼,想尽办法从中分一杯羹。从杨文全的案例可以看出,扶贫领域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完善扶贫资金监管,需要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形成合力。推动扶贫领域信息公开,让扶贫资金在公众的监督下运行,让任何暗箱操作都难以实现。同时,还要对扶贫项目运作全过程进行记录,消除各环节的监管“盲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声音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脱贫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上下同心,精准施策,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脱贫攻坚每一项政策落到实处。

  提高认识,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因此要充分认识扶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严实标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整治。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要认真履职,压实责任。州县纪委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这个责任扛起来,主要工作力量、精力向扶贫领域倾斜摆布,做到“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到哪里”。二要深入排查,及时处置。州县纪检部门精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并联合巡察、信访、扶贫部门,认真开展问题线索的排查、清理、汇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集中依纪依规处置,切实减少问题存量。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不移送的,要坚决问责。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严查快办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要明确整治重点。重点要整治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款物、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问题;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诿扯皮,项目进度慢、资金不落实、帮扶不尽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坚持“快查快结”的要求。在时间要求上,对上级纪委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完成,对反映的新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查处。在方式方法上,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接访为领导带案下访,深挖问题线索,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问题处理的结果运用上,要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持续释放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注重协调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职能作用,强化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遏制“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 —摘自海南藏族自治州纪委书记李小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一文

编辑: 周阳
关键词: 青海;扶贫

监督执纪“零容忍” 护航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