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三中学违规把民办学校新生安排到公立学校就读
2016-12-25 12:48:0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廖济堂报道:日前,南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南昌县莲塘一中、莲塘二中、莲塘三中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过程中违反办学行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23日,南昌市教育局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今年9月,南昌县莲塘一中与莲塘一中实验学校、莲塘二中与东方明珠学校、莲塘三中与阳光学校在联合办学过程中,将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名义招入的高一新生插入到公立学校并与统招生进行混合编班就读,违反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参与社会资本举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南昌市教育局已责成南昌县教体局作出了以下处理:南昌县教体局对莲塘一中实验学校、东方明珠学校、阳光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以上三所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参与社会资本举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办学行为;对在联合办学招生中,三所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违规款,全部收缴财政;南昌县教体局对莲塘二中校长蔡厚志、莲塘三中校长刘建保进行诫勉谈话,对莲塘一中校长徐小平及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李美平进行通报批评。
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公参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发现问题,责令其及时整改,或依法进行相应处罚,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
编辑:刘岩
关键词:民办学校;南昌县;三中;莲塘;公立学校;统招生;教育局;中学;公办学校;联合办学
南美和东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存在少量的义务教育营利性学校,主要是为了吸引教育投资、弥补政府财政不足。按照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将可以举办义务教育以外的非学历培训、高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等民办学校,带来民办教育发展的长远利好。
2016-11-14 08:39:00
昨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该负责人表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均为非营利性办学。
2016-11-09 09:24:00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记者注意到,新法中“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有部分意见认为,对于设立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应“一棍子打死”。
2016-11-08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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