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新规出台 支持自主研究
2016-10-28 15:02:00 来源:光明日报
为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财政部、教育部27日公布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办法指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办法强调,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要纳入中央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还强调,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办法明确,中央高校应当按照国家科研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科研信用制度,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纳入国家科研信用体系。
编辑:孙丁玲
关键词:业务费;科研能力;高校财务;自主创新能力;科研创新;研究工作;团队建设;津补贴;大型仪器设备;青年教师
本市推行住房公积金新缴存方式以来,受到了很多缴存单位的欢迎,但也有一些单位对缴存方式的选择和实施新缴存方式的收费提出疑问。即在建行开设结算账户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免费开通建行企业网银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委托建行代扣代缴的,免收手续费。
2012-07-16 14:20:42
【本站讯】7月13日,教育部科技司李渝红处长来校调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组织管理及使用情况。李渝红介绍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背景,各高校总体使用情况,对我校如何更好地利用基本科研业务费促进学校发展提出建议。
2012-07-15 19:56:56
财政部、教育部27日发文,宣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中央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中央高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办法也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有诸多规定,强调资金安排各个环节要公开公正,并将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中央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2016-10-27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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