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2届人大7次会议11月举行 补选人大常委会
2016-09-19 07:03:0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电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近日在沈阳举行第一次会议。据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1月1日举行,会议将补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等。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就补选好省人大代表工作强调,要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要在人选上把好政治素质关,突出代表性,保证履职能力,确保推荐出的人选符合中央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工作需要。要在程序上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确保各项程序于法有据。
据介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1月1日举行,会议将补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将通过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目前,涉案的省人大代表已由原选举单位接受其辞职或者被罢免终止了代表资格。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62名,其中有38名因代表资格终止,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这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已不足半数,无法召开常委会会议履行职责。
本月13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筹备组是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负责筹备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办理省人大代表辞职后的备案、公告,代表补选后的资格确认等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常委会作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说:“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现这种情况,新中国历史上还没有过,需要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
编辑:王文伟
关键词:十二届;会议;辽宁省人大;选举单位;履职能力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据法律程序,严肃处理辽宁省人大贿选案,确定该省选举产生的45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2016-09-14 15:36:00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
2016-09-13 20:59:00
8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在郑州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研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常委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2016-08-18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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