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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妇联受理并协助申请 一起家暴人身保护令获准

2016-09-06 22:36:00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记者9月5日从芜湖市妇联权益部获悉,近日,镜湖区人民法院向家庭暴力加害人阿林(化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芜湖妇联组织收到投诉并积极干预、最终受害妇女成功申领的第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了解到,遭受家暴妇女阿雨(化名)到市妇联反映,由于婚内夫妻感情不和,丈夫对其和儿子实施家庭暴力,并多次去其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阿雨非常害怕丈夫再对其进行骚扰和实施暴力,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该信访案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之后,市妇联受理的第一起家暴案件。市妇联接待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该妇女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在核实情况后,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立即联系律师为其提供咨询,律师根据其提供的相应材料、市妇联的信访登记记录以及在派出所提取的出警记录等证据,很快向镜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

  8月29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出裁定,发出了(2016)镜民保令4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明确:一、禁止被申请人阿林骚扰、跟踪、殴打、威胁申请人;二、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工作单位200米范围内活动。并将裁定书第一时间送达到被申请人阿林手中,严厉告知阿林必须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定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编辑:范斯腾

关键词:反家庭暴力法;被申请人;人身安全;市妇联;镜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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