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国内滚动

央广网

P2P不能宣传“银行存管” 以银行做背书时代即将结束

2016-08-15 20:24:00 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网贷平台拉着银行做背书的时代即将成为历史。多位业内人士证实,近日银监会已向各家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不仅叫停了“第三方联合存管”等模式,同时还禁止了P2P平台以“银行存管”为噱头的增信行为。

  在业界提供的“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并对在银行存管平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等。

  “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存管解决大部分对网贷的监管问题,银行存管事实上成为隐性的牌照。”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小平台风险大,又不能实际解决政府关心的消费领域新增贷款的问题,他们实际只是在做资金搬运工,会加大系统风险和风险传导,监管当然不能容忍通过所谓的联合存管、第三方的方式绕过监管,一定是要求与银行直联的存管方式。存管要求的严格会将绝大部分的风控、合规性不高的平台拒之门外,网贷的集中度大幅提高是大势所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已有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等30余家银行宣布与P2P平台签署存管业务。而真正与银行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仅不到50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左右。

  不过,对于这50家平台而言,未来可能也不能以“银行存管”为由为平台背书。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将银行免责范围加大,并规定存管银行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网贷平台)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而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

  “银行存管只是解决了资金流向问题,让平台触碰不到资金,但并不表示平台项目的真实性有保证。”PPmoney万惠董事长陈宝国表示,这样的规定虽然有望大力增强银行推进存管业务的积极性,但也给投资者和网贷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

编辑:杜静

关键词:P2P;恒丰银行;交易结算资金;征求意见稿;银行存管;背书;民生银行;合规性;平台;资金流向

说两句

相关阅读

实体企业跨界P2P 业内人士提醒仍需多方面考量

在强大的品牌资金实力背景下,这些大型企业具备一定的兜底实力,这对用户来说非常有吸引力。互联网金融行业专家沈中祥表示,P2P本身是信息中介,不应该承载高额兑付等风险责任。

2016-08-04 09:13:00

P2P网贷单月成交量创新高 年内累计首破万亿

在网贷行业成交量再创新高的情况下,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随之走高。

2016-08-02 08:54:00

P2P网贷信披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8月1日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开始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

2016-08-02 08:44: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证150508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120007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