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治拖欠:农民工办卡领工资
2016-07-27 19:06: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郑州7月27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27日从河南省人民政府获悉,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该省规定,用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银行卡,工资月结月清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企业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底,该省共有农民工2814万人,其中省外输出1161万人,省内转移1653万人,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今年,该省计划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26日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该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2017年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其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办实名制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总承包企业交建设单位审核,再交其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月结月清。
意见指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2017年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要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其拖欠工资情况将纳入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河南网站、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明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同时,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将对欠薪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履约担保等方面对“黑名单”企业予以限制。
编辑:杜静
关键词:工资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黑名单;应收工程款;拖欠工资;施工总承包;行政许可;领工资;施工企业
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6-01-21 09:30:0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2016-01-20 17:40:00
7月7日,记者从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市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没有发生一起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实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零投诉。
2015-07-08 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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