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得出台含违规“点招”录取考生地方政策
2016-05-25 15:14:00 来源:教育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16年平安高考,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责任书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各地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和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的地方政策,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编辑:王丹蕾
关键词:点招;录取考生;高考;教育部;考试招生;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考风考纪;招生信息;招生委员会
开学将至,市教委再次提示,个别社会培训机构宣传以所谓“点招”、“占坑”、“机构推荐”等特殊渠道可以绕开正常入学政策不可能实现,各学校在政策规定之外没有自主空间。市教委还介绍,2016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将保持往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细化并公布各区各校各类型招生计划数和入学比例。
2016-02-20 09:20:00
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加强调整计划管理,高校要集体研究计划使用事项,调整计划原则上在批次投档前投放,一律按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
2015-07-28 09:00:28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郭涛)昨日,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强调,今年我省严格执行录取政策,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015-06-23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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