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国内滚动

央广网

贵州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一审获胜诉 为国内首次

2016-05-11 16:35:00 来源:京华时报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4月25日对李成(化名)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做出一审判决。李成原用人单位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被判支付9800元经济补偿。2010年9月1日,李成考入黔东南州黎平县的中学担任特岗教师。按照县人社局相关政策,如果接下来的三年工作考核合格,李成便可以申请继续留在学校任教。

  2013年10月,李成正打算和人社局续签合同,却在体检中被查出HIV呈阳性。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县人社局下发通知,李成因为体检不合格,不能办理转正手续。10月24日,李成向黎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0月30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成选择上诉。2015年1月19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这个案子应予立案。

  于是,在2015年2月9日,案子成功在黎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于方强表示,这是自2010年第一例艾滋就业歧视案发生以来,唯一获得法院胜诉判决的案件。此前曾有江苏和江西艾滋就业歧视案通过和解获得最高4.5万元的赔偿,但并没有胜诉判决。

  截止目前,中国共发生了7起艾滋就业歧视案,另一起广州艾滋就业歧视案正在诉讼过程中。京华记者 韩林君

编辑:张雷

关键词:就业歧视;黎平县;一审判决

说两句

相关阅读

全国人大代表朱良玉:反就业歧视从公务员考试入手

“仅限男性”“男性优先”“已婚已育者优先”……这样的限定条件,出现在诸多招聘公告中,其中不乏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妇女平等就业是妇女平等权和劳动权的具体体现,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不仅涉及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和价值认同,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体现。

2016-03-29 09:21:00

高校代表:非“985、211”毕业生就业遭遇“学校歧视”

“我经常收到不认识的学生发来的邮件,反映非“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时遭遇歧视。”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原校长罗和安告诉记者,除了性别、年龄、身高等就业歧视因素外,近年来“学校歧视”现象日益普遍。

2015-03-13 08:14:00

浙江就业性别歧视案当事人:忍气吞声换不来公平对待

日前,全国总工会公布2014年我国十大劳动违法典型案件,“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一案位列榜首。2014年11月,应届女大学生小郭在应聘新东方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随后她提起了诉讼。

2015-02-03 21:24: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