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阳长沙实现公积金互认
2016-04-24 20:05:00 来源:中青网
本报讯 来自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消息,贵阳、长沙实现了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今后,贵阳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到长沙购买新房。
4月2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长沙、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以进一步支持贵阳、长沙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此次合作打破了两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实现了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异地贷款政策的重大突破,对于进一步发挥“爽爽贵阳”的地域优势,吸引长沙缴存职工来筑购房,从而带来新的房地产支付能力,助推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加快去库存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延伸阅读
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贵阳、长沙两地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意味着贵阳职工在长沙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新房,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长沙缴存职工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到贵阳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贵阳购房。
异地提取公积金余额
“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即今后长沙职工到贵阳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购房。
两地公积金实行缴存互认
“贵阳、长沙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也就是说,长沙职工调到贵阳上班后,他原先在长沙缴纳的公积金将“异地转入”到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若他欲在贵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原先在长沙缴纳的公积金余额将连同在贵阳新缴存的资金一起,共同纳入贷款额度的计算。
编辑:李江雪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互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户籍限制;购买住房;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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