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细则:转让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2016-03-24 21:17: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对外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此前市场担心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住房由缴纳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会增加税负,分析人士指出,从方案细则看,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个人购房如果不满2年进行交易,实际和此前的营业税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持有时间超过2年的住房进行交易,则进行免征。这样也使得税费成本降低为零。此类政策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了一致的特点,而且从税费效应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完)
编辑:王家乐
关键词:普通住房;免征;转让;一线城市;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个人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同时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6-03-24 19:06:00
从今年10月1日起,深圳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再次调高。9月25日,深圳市规土委发布公告,对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符合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则以国家、省、市现行有效的规定为准。
2015-09-25 06:52:33
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该市从本月27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普遍商品住房标准。据悉,根据新的标准,武汉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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