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国内滚动

央广网

台“馊水油案”一审 涉案公司董事长获刑20年

2015-07-24 20: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台北7月24日电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24日就去年震惊全台的“馊水油(地沟油)案”进行宣判,强冠公司被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及副总经理戴启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涉案的地下油行业者郭烈成被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其员工施闵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4年9月,屏东县爆发“馊水油”事件。台湾警方侦查发现,郭某等6人涉嫌在屏东、高雄等地以回收的“馊水油”等废油,混杂制成食用油、饲料贩售,知名厂商强冠公司向郭某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混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受波及下游厂商近千家。“馊水油”甚至被销往香港和澳门,震惊海内外。

  据中央社报道,屏东地方法院合议庭24日以叶文祥及戴启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加重诈欺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0年,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法院方面还透露,“馊水油案”中,进威公司卖皮革油给饲料公司部分仍在审理中。(完)

编辑:李昭翼

关键词:涉案;获刑;馊水油;馊水油案;地沟油;宣判;厂商;易科罚金;诈欺罪;饲料公司

说两句

相关阅读

温州两兄弟非法吸存款获刑 哥哥涉案近9亿元

2015-07-15 14:45:00

浙江台州侦破家族式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 涉案2亿余元

2015-07-14 20:00:47

中国留学生国外涉案为何反复出现

2015-06-25 08:23: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