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无牌无证“电马儿”上路将被罚50元
2015-07-01 05:29:00 来源:成都晚报
昨晚9时,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结束。从今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自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50元的罚款,并不得在道路上继续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路面执勤民警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最近一周,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迎来了一个高峰期。据成都晚报记者在各大路口观察,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完成了上牌登记。昨日,成都市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截至昨晚9时,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297万余辆。从今日开始,我市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交警提醒: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上牌登记。合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编辑:张雷
关键词:无牌;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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