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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委书记:法官收入将比普通公务员高43%

2015-04-24 07:25: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上海政法委书记:法官收入将比普通公务员高43%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

  2014年7月,根据中央深化组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选择8个单位先行试点。 昨日,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上海成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将高于普通公务员43%。

  改革要为年轻人的发展预留空间

  北青报:上海的司法改革以员额制为突破口,主要是出于哪些考虑?

  姜平(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的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认为是当前社会体制改革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我们本次遴选包括两类对象:一类是试点法院、检察院首批审判员、检察员确认纳入员额管理,第二类是首批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遴选纳入员额管理。

  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的33%、52%、15%,法官(检察官)进入33%范围的为“入额”人员。

  这样的一种划分就使得整个法官、检察官队伍更职业化、更专业化。

  北青报:目前,首批入额的法官约占了差不多27.6%,检察院的比例约为30%,距离33%的员额还有一定空间?

  姜平:我们认为,现在必须严守33%的底线,并且预留一定的员额为年轻人的成长留空间,如果简单地让现在已经是审判员、检察员的人,都能百分之百入额,那么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在若干年内,进入法官的几率很低,不利于年轻法官、检察官的培养,也不利于我们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什么33%的员额没有用足?我们就是希望预留一点员额出来,在五年的过渡期内,分期分批让更多的年轻人有机会参与。

  北青报:立案登记制即将于5月1日实施,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员额制的推行,对于提高审案效率有什么作用?

  姜平:从8家试点院的统计情况来看,我们通过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以及权力清单,让法官能够更加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根据我们现在统计的数据是每个案件平均减少审案的时间是3.51天,就是说,他的审判工作效率已经提高了,这是第一个。

  第二,在审判质量方面,我们现在有短期的评估。从目前状况来说,我们8个试点院以这样一种模式推进并没有凸显出办案的矛盾。

  我在这儿特别要强调一下,实行员额制,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总数并没有减少,它只是把人员的结构做了调整,然后按照新的模式,我们把原来的工作重新分类,过去我们法官做了很多本来不由法官做的工作,所以是混岗混编,工作职责不清。

  还有,我们原来法院、检察院的行政人员将近20%左右,通过这次改革,规定要达到15%,八个试点实践下来都是不到12%,就是行政人员进一步紧缩,更多的人到办案一线去。

  选100个法官 必须报120个人

  北青报:上海成立我国首个省级层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入额”的过程里,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姜平:中国社会司法体制在目前的现状下,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所以在法院、检察院,原来对于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奖惩程序都在,成立法官遴选委员会,实际上是多了一个程序,这个程序就是专业化遴选程序,主要负责专业化把关。至于一名法官的职业或检察官的工作能力、实效、操守等等,遴选委员会不可能全部掌握。

  这个遴选委员会的功能是什么?主要是职业化的把关,目前的程序设计就是职业化的否决权。按照1:1.2的比例,报上来名单按照职业化的要求认真遴选,我有权否决某一个不具备职业能力的人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这是遴选委员会的功能。

  北青报:被遴选委员会“否决”的是哪些人员?

  姜平:遴选委员会要求按照1:1.2的比例,也就是说选100个法官,必须报120个人,这些人都初步具备法官、检察官的标准和要求,但是由法官遴选委员会从优遴选,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否决了一些人选。

  客观上,现在的审判员、检察员有一部分同志由于种种原因,他已经离开审判工作、办案第一线较长时间了,事实上这是不具备在第一线办案的能力的。

  薪酬制度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

  北青报:从现实角度来看,会不会有一些跟“入额”法官权责更加匹配的制度设计?

  姜平:我们设置了权力清单,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我们都有非常明确的制度设计,目前为止,上海法院系统大概有40项左右,检察院系统也有30多项,我们这些制度将会尽快汇编成册,也会公开,按照这样一种模式,我们的制度创新内容我们想固化下来,同时通过试点的制度性的规定,能够普遍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北青报:工资福利方面又有哪些保障?

  姜平:在福利和薪酬方面,按照不同的法官等级,我们将会实施梯度性的、差别性的薪酬制度,使得更多办案第一线的、同时承担更多办案责任的人,收入能够高一点。薪酬制度是两大功能,一是职业保障,二是职业激励。

  我们在新的薪酬制度实施的过程当中将会更多使得我们整个制度设计向办案第一线倾斜,更多体现出职业激励。

  中央政法委批复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方案》,原则同意上海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待国家出台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后,再按照新的制度进行套改。

  在不断试对试错的过程中前行

  北青报:试点推进过程中,您感受到的阻力来自于哪里?

  姜平:8家法院、检察院试点历经9个月的时间,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秉承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从某种程度上说,在一部分法院中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当中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改革的过程当中,有一部分原来是书记员的人,按照原来的模式他可以比较早地进入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按照我们现有的法官法,他可以经院长授权,直接坐到法官席上,可以敲法槌的。按照新的制度设计呢,他一下子进不了审判员了,理论上他不能马上成法官,这部分人有一些想法。

  经过反复宣传我们现在的方案,这部分人现在都进入了法官助理职位,在法官助理工作经历当中不断积累经验,为今后直接进入审判员行列打下基础。

  北青报:改革试点推开的过程里也包括“试错”,有没有一些最初的制度设计需要修正?

  姜平:法院、检察院的研究室,一般认为它是综合部门,但是这个综合部门它的专业色彩很浓,那么这些部门要不要配备法官、检察官?我们检察院提了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们也可以试。也就是说,今后减少一些研究室人员,一些具备一线办案能力的,经过考试、考核让他回到办案一线。这样一来,怎么解决研究室的日常工作呢?他们搞了个研修制,在业务部门工作的同志可以向院长申请,申请三个月研修,短期离开办案部门,到研究室来专门做一个研究报告,这样就解决了我们综合部门对专业要求很高,但是又没有人来从事这项工作的矛盾。

  市检察院提出的这个研修制,我很赞成,所以我也希望在实践过程当中能够形成一定的模型,看看这个做法行不行,这个就是在不断试对试错的过程当中前行。文并摄/本报记者 桂田田

编辑:李江雪

关键词:法官助理;政法委书记;办案;员额;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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