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热点评论

央广网

评论:解决政府信息“选择性公开”还需法律规范

2016-05-06 09:07:00 来源:央广网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也不断增强,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大幅攀升。其中,当事人因政府部门对相关事项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是引发复议或诉讼的重要原因。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答记者问时曾说过,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但是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部门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了拒绝公开或者选择性公开。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行了,正是在条例的规范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取得了当前的成绩。既然有国家层级的条例指导,为何选择性公开仍难以解决呢?笔者通过调研发现,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人员也有一肚子苦水。

  一位信息公开从业人员说,《条例》颁布实施后,一直没有出台更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法律、法规,在政府信息定密、政府信息申请与档案查阅等方面,无法解决与现有法律制度衔接和冲突问题,致使近年来因政府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骤升,“恶意申请公开”现象增多,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

  谈到为什么对有些政府信息选择性公开,基层工作人员给出了相似的答案:这些申请公开的内容大多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拆迁等敏感信息,这也是近年来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热点问题,地方政府也通常抱有回避的态度。

  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呢?有法律专家认为目前《条例》的法律层次较低,约束力不强。对哪些事项是必须公开的,哪些事项是不能公开的没有明确说明,或者说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负面清单”。这就需要对条例进行升级,试想如果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法》,从法律层面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让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法律合力”,“选择性公开”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才能让老百姓满意。(央广网评论员王伟)

编辑:刘拓拓

关键词:信息公开

说两句

相关阅读

王胜明:慈善法将通过信息公开确保善款善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四)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6-03-10 10:30:00

中央再提“政务公开” 地方还需哪些“配套”?

中央再提“政务公开” 地方还需哪些“配套”?,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虽然各地都在践行政务公开,但推行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2016-02-24 14:25:00

近半在京211校信息未公开 领导出国费用糊涂账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高校10月31日前须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各校重点做好招生、财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等信息披露。校领导因公出国(境)的情况披露时,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七八所高校列出了领导和随团人数、时间、地点和事由等。

2015-11-05 08:52: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