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3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成都市商务局会同城管委发布了《成都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目录》包含了可回收物的主要种类、常见可回收物目录、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目录三张清单,规范可回收物分类回收,为市民提供详实的可回收物名录“指南”。

  据悉,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最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将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

  成都已出台《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和《2019 年以街道为单位成建制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类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此次,成都市商务局会同市城管委印发《成都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将进一步为市民提供详实的可回收物名录“指南”。

  据《目录》介绍,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主要指在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废纺织品类、废家电类、废电子产品类等种类。其中,低价值可回收物主要为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如铝箔纸、保鲜膜、旧衣物、桌椅等,这部分可回收物在市民垃圾投放过程中容易混入其它类生活垃圾,尤其需要注意。

  另外,《目录》同时提供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目录”,比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等废纸,污损的塑料袋、镜子、眼镜、打火机、陶瓷制品(碎陶瓷碗、盆)等。进一步告知市民具体分类操作中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之间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