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8月29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秦汉、陈德文)近日,海南一中院开庭审理一起因酒后打坏娱乐会所装饰玻璃引发纠纷,6保安人员持械故意伤害致一死多伤案,最终6名被告人依法分别被判处最高十三年、最低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酒后打坏会所玻璃引发争吵

  据了解,2016年6月16日凌晨,被害人吴某与朋友王某等人在万宁市兴隆某娱乐会所喝酒,而后离开该娱乐场所时,王某打坏了该会所过道内的装饰玻璃。被告人符某、胡某、谭某阳、梁某、王某河、谭某壮及该会所其他保安要求王某等人赔偿损失,双方继而发生争吵。随后,王某、吴某等人声称第二天会来赔偿,便离开会所到兴隆华侨农场兴隆墟市场附近的夜宵店吃夜宵。

  持械报复致一死多伤

  谭某下班回到宿舍后感觉心里不爽,并与符某电话商议,二人对于当天对王某等人进行报复达成一致意见,符某便让谭某等人换下保安服到兴隆车站附近集合,谭某阳遂通知胡某、王某河、谭某壮换上便服,谭某阳、胡某、王某河、谭某壮各自拿上口罩帽子等物、王某河携带一把伸缩棍,四人一起前往兴隆车站等待符某,接着符某与梁某回到符某家中,二人拿了三把刀及一把伸缩棍前往兴隆车站与其他人会合,范某某驾驶一辆商务车在兴隆车站附近先后接上胡某、王某河、谭某阳、谭某壮、符某、梁某。当车经过兴隆兴宝路市场西北商铺11号老麦夜宵店时,符某发现吴某等人在该处吃夜宵,下车后,符某、梁某将携带来的三把刀中的两把刀具分别给了胡某、谭某阳,符某自己携带一把。接着,符某等人戴上事先准备好帽子、口罩,冲到王某、吴某等人吃夜宵的桌子旁边,符某首先举刀砍中王某肩膀处,胡某紧跟符某冲过去持刀砍中吴某的左后背一刀,谭某阳、梁某、王某河和谭某壮持刀、伸缩棍、扫把先后冲上去砍、打王某、吴某、邢福瑞、许大劝等人。吴某被砍后逃至万宁市兴隆农场市场内街某大楼旅租大门前倒地死亡。王某、许大劝、黄世杰、黄昌明、邢福瑞均因砍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法医鉴定,吴某系生前被他人持锐器砍切左侧胸背部开性创伤,左下肺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庭审理  构成故意伤害罪

  海南一中院刑二庭合议庭通过庭前准备及庭审,充分了解案情,认为本案的事实已经查明,被告人符某、胡某、谭某阳、梁某、王某河、谭某壮因琐事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死多伤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据此,法庭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