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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接收首批法律研修学者

2017-08-01 16:5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大连8月1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通讯员晋晓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间的合作交流,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融合,7月3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来自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的7名专家学者成为首批法律研修学者。

  据了解,法律研修学者采取项目课题制,驻法院和在原单位工作相结合,主要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司法改革等重点理论课题进行研修,工作期限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申请成为法律研修学者,必须符合在全国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科研能力较强,在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术带头人优先;综合素质好,大局观念较强,恪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遵纪守法,有志于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等基本条件。

  根据《规定》要求,法律研修学者在研修期间可以出席(或列席)法院有关会议,参加重大课题、重点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等的专项论证和调研,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审判、保密、廉政、任职回避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研修期满后,大连中院审判管理与研究中心将对法律研修成果进行评议,并向法律研修学者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表现材料,颁发法律研修学者证书。

  作为首批法律研修学者的一员,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世允表示,法律研修学者制度为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有机融合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必将有力提升院校合作水平,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大连建设。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大连

大连中院接收首批法律研修学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间的合作交流,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