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被裁决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2016-09-18 09:57: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9月18日消息(记者刘湛 通讯员夏林) 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不久后将其辞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代某近日向重庆涪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获得双倍工资差额18880元。
代某于2015年5月到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上班,从事置业顾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 实行月薪制,由公司按月通过银行打卡发放。2016年2月29日,公司向代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同年3月1日,公司向财务部门下发通 知,告知代某的工资结算至2016年3月1日。3月1日,代某离开公司。
得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后,代某依法向涪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原公司支付其上班期间9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此案,并于日前进行了开庭审理。
经审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代某在被申请人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置业顾 问,被申请人按月向申请人发放工资,并有被申请人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和银行出具的工资交易记录予以佐证。虽然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 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申请人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代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8880元。
目前,此案已审理终结。
编辑:张颖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人事争议;双倍工资差额
摘要:苏女士填写辞职申请单被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又生悔意,“潜入”公司办公室将相关离职文件撕毁后,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离职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故驳回了苏女士的诉讼请求。
2015-09-28 09:53:00
近日,20名“民工”在广东江门“跳楼讨薪”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讨薪“民工”是工头何某找的托,只要闹半天,每人可得100元,并承诺,如果被拘留,将补偿每人每天1000元。
2015-09-14 11:19:00
日前,香洲区法院以案释法,为劳动者正确维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支招。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支持王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相应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年底双薪”的仲裁请求。
2015-05-07 09:40: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