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男子网上出售珍贵动物标本获刑
2016-03-02 10:13: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宁3月2日消息(记者葛修远)青海西宁一市民在搬家过程中将朋友送的动物标本在网上出售,却被警方发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该市民也收到法律的惩罚。
审理此案的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介绍,2015年,西宁一市民在搬家过程中处理旧物,将家中一动物标本挂到了网上售卖。该市民在网站发布信息称,想要出售家中的动物标本,售价3000元,并附上了标本照片和联系方式。2015年4月20日,其在家中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标本高约50厘米,翅膀伸展约1米,保存完好。
该市民说,标本是十年前同学送的,自己不知道标本具体是什么动物,只知道这动物像鹰,也在网上写了是鹰标本。因为要搬新家,准备将家中的旧物处理,便想到通过网络出售。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标本动物为凤头蜂鹰,属于隼形目鹰科中的其他鹰类,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人民币3340元。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了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蜂鹰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2016年2月22日,城北区人民法院判处该市民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编辑:李沛真
关键词:西宁;动物标本;国家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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