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14 13:34: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2月14日消息(记者孟海 周强)近日,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了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习水县官店镇新庄村原主任唐中祥非法侵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唐中祥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该村农户陈某某等3人危房改造补助款24300元;伪造该村农户唐某某等6人的危房改造验收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8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3年,收受该村危房改造农户唐某勇“感谢费”2300元。2015年9月,习水县纪委给予唐中祥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习水县桃林乡国土所负责人马庆红乱收费、非法占有群众财物问题。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马庆红在农户领取《习水县城乡居民建房宅基地申请表》时,违规向农户收取下乡勘察交通费和工本费每户60元,共计收取285户17100元据为己有。2015年7月,习水县纪委给予马庆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部退还群众。
3. 道真县原扶贫办主任(现农牧局局长)邹现立失职渎职案。道真县在2012年实施的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养羊项目过程中,县扶贫办未严格按有关文件履行职责,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验收把关不严,导致道真自治县云顶山生态种羊繁育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养羊项目资金201.72万元。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邹现立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2015年5月11日,道真县纪委给予邹现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湄潭县石莲镇解乐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远华冒领社保资金问题。刘远华在镇人社中心领取该村群众养老金领取证和存折时,镇人社中心主任王文康未认真核对,错将另一村胡某某的发放给刘远华,刘远华未主动退回,并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4月两次到银行支取胡某某养老金共计1150元占为己有,直到镇纪委调查时才交到镇财政退给胡天文。刘远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文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余庆县花山乡万里村村委会主任蔡德生等人套取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问题。为完成万里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收缴任务,蔡德生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刘胜、村卫生室负责人王某等人商定后,由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共同先垫交下差任务1.148万元,用假名字领取合作医疗卡,再以刷卡方式在村卫生室将垫交资金套取归还。其中,村委会将垫交金额7060元套回后,蔡德生安排报账员存入私人账户作为村委会日常开支。2015年“五一”期间,现任村党支部书记蔡德恩用该笔款项中3540元支付全体村干部旅游花费。余庆县纪委给予蔡德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胜、蔡德恩党内警告处分。
6. 凤冈县石径乡村镇建设报务中心工作员谭前光、两河口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龙失职案。谭前光、杨龙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导致两河口村岩门片区木姜堆组村民杨某某伪造材料,套取困难一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3万元。石径乡党委分别给予谭前光、杨龙党内警告处分。
7.赤水市长沙镇社事办主任罗平套用残疾人培训经费问题。赤水市长沙镇社事办主任罗平,在负责长沙镇、长期镇、白云乡残疾人技能专项培训工作中,将3000元残疾人专项培训资金以“培训务工费”的名义发放给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其个人从中领取补助400元。赤水市长沙镇纪委给予罗平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时晨
关键词:腐败
2015-12-01 07:56:00
中央纪委11月13日通报了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93人。这是中纪委网站第五次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进行点名曝光。其中民生领域问题突出,193人中,村干部占了将近六成。
2015-11-17 10:45:00
游客们会亲眼看到、而不是从媒体上了解这些腐败人员是如何生活和工作的。该社将从公开来源处收集参观地点的所有信息。
2015-11-08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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