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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违法起草、审核、签发将被问责

2015-07-16 14:2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7月16日消息(记者孟海 实习生郝永锋)昨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相关部门要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违法起草、审核、签发规范性文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意见》要求,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等行政权力的内容。所有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并在制定机关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在制定机关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布。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政策内容理解存在偏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作出公开回应,消除公众疑虑,防止引发行政纠纷。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内部,需根据相应情况,向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规范性文件前,起草部门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起草过程中,应当对拟设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使制度措施切实可行。

  另外,《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之后才能颁布实施。对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相关部门再次进行审查。对违法起草、审核、签发规范性文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编辑:刘拓

关键词: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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