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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铁警严查假证乘车198人受罚

2015-05-25 09:3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武汉5月25日消息(记者张毛清,通讯员王斌华)乘坐火车不通过正规渠道购票,而是企图冒用他人铁路职工证或者使用假证冒充铁路职工“免费”坐车,又或是找不法人员花钱办个假《残疾军人证》谋取半价优惠,为了贪图蝇头小利,总是有人不惜触犯法律,换来的确是法律的严惩。

  5月20日,恩施火车站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武汉市男子李某使用变造的铁路职工证从武汉乘火车前往恩施。接报后,民警在出站口开展查堵,将嫌疑男子查获,当场搜出其持有变造的铁路职工证,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5月21日,建始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接车站售票员报警,称有人使用假《残疾军人证》购买火车票,民警立即赶往售票厅将违法嫌疑人陈某查获。经询问,该男子对为获取半价购票优惠,花钱办理假证并使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日处罚。

  5月22日,荆州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冒用他人铁路职工证乘车的违法嫌疑人胡某。据胡某交代,其所持证件是在一次乘坐火车时捡来的,因自己平时乘车频繁,为了节省车费,便留下来自己用,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获悉,2015年以来,该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冒用他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和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证、身份证系列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处已查处此类案件198起、处罚198人,其中行政拘留36人。

编辑:刘拓

关键词: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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