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将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别
2015-05-19 10:16: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5月19日消息(记者周强 贵州台刘燕)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别,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参保5年以上的可申请常住户。从2015年6月1日起,贵州省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本次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中,最大的变化就是贵州省居民的户口本里将不再出现“农业或非农业”一栏。同时,实行居民省内迁移户口 “一站式”办理,过去为迁户口在两地来回跑的经历将不再出现。
根据贵州省近日出台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只要在贵州省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五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都可在当地 登记常住户口。而达不到这一条件的,也可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登记为常住户口,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证照办理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和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权利。
据了解,统一户口登记后,农业转移人口原来享受的计划生育、扶贫、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登记为当地常住户口后,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农村的,5年之内,仍可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扶贫、移民利益导向政策,全面保障农业和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编辑:朱琪
关键词:贵州;户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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