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地方新闻

央广网

2014年厦门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1004件 案件数大幅增长

2015-04-22 15:04: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厦门4月22日消息 (记者吕贝娜) 22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14年度厦门法院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

  据了解,2014年,厦门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04件,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凸显。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复杂,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显著增多,涉及疑难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

  厦门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邱一帆介绍说,著作权纠纷方面主要是作品信息网络权纠纷增多,企业应谨防“拿来主义”风险。2014年,厦门两级法院受理网络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62件,主体多为公司,使用图片主要用于网站建设。邱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侵害图片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更易发生,应该引起重视。只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信息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就是侵权。

  在商标权纠纷方面,针对销售者的维权案件增长迅速,对销售者来说,未能举证证明合法来源的,难以免除侵权赔偿责任。邱庭长介绍,2014年厦门两级法院共新收商标权侵权纠纷280件,较2013年增长41.41%。民生产品成为商标侵权的高发区。被告多是厦门岛内及岛外城乡结合部中小超市或食杂店的个体经营者。侵权方式多样,并且存在多次侵权,重复侵权现象,造成消费者认知混淆和市场秩序混乱。对于售假行为,销售者可能同时面临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双重惩罚。就案件情况看,中小销售企业、零售商户不规范经营交易现象突出。法官提示,对产品销售者而言,对其所销售的产品是否侵权同样存在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无法证明所销售的产品有合法合规的进货渠道,该商品又构成侵权的,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权纠纷方面,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多发,擅自使用他人设计的产品也可能构成侵权。2013年以来,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134件。对于销售者而言 ,应注意不仅仅假冒和仿冒他人商标可能构成侵权,销售擅自使用他人设计专利的产品同样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邱庭长表示,厦门两级法院将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该新闻发布会系2015厦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之一。此次宣传周主题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4月20日至26日期间,厦门将举行包括专利代理服务座谈、厦门知识产权孵化基地专利产品展示、部门市区联合执法、侵权货物出版物集中销毁等系列活动。

编辑:赵亚芸

关键词:知识产权;厦门;案件

说两句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