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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贵州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受贿案今日宣判

2015-04-09 10:19: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4月9日消息(记者孟海)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今天上午10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号法庭依法公开宣判。

  1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被告人廖少华利用其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1324万元。

  背景资料:

  廖少华,1960年11月出生于四川遂宁,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原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廖少华于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铁五局三处施工科副科长、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副书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10月31日,廖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领导职务。2014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廖少华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12月17日,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廖少华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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