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后第一案 环保组织状告山东企业超标排污
2015-03-20 14:59: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3月20日消息(记者桂园)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昨天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该企业曾因超标排放遭环保部点名批评。本案件是新环保法面世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昨日上午,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被告为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五项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定被告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由被告承担诉讼、鉴定、律师费等支出。
诉状中也包括了详细的索赔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要求该玻璃企业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两者相加合计近3000万元。诉状请求赔偿款项支付至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的治理。
今年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第一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新环保法;第一案;超标排污
2015-03-06 22:32:00
2014-12-31 12:12:00
2014-04-29 11:32: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