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莲湖检察院办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3-12-06 10:57 来源:搜狐图片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西安12月6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陈博)记者从陕西莲湖检察机关获悉,处于精神病发病期的于某经常无故殴打他人,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困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研究,就于某强制医疗一案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对涉案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案件。
今年5月,涉案精神病人于某在西安市沣惠北路的家中点燃室内物品,后又手持铁榔头下至一楼无故打伤同单元住户孙某,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8月5日,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于某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实施伤害行为时正处于疾病的发病期,丧失了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受理案件后,该院在涉案精神病人的身份情况、暴力行为事实、证据、鉴定结论、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于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经常无故殴打他人,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遂向法院提出申请。
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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