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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全面启动工会职工医疗互助 自费部分予以补助

2013-10-12 08:5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长沙10月12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湖南台记者徐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如果生了一场大病后,医保只能报销部分医疗费,而剩余部分医疗费还需要自己承担。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总工会获悉,从明年开始,湖南省将全面启动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职工自费部分的医疗费进行补助。

  小李是长沙某工厂的在职员工,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在2014年晓李做一次肿瘤手术,需要花费医疗费6万元。按照职工医保政策的报销比例,小李能通过医保报销81.6%的医疗费,合计4万8960元,而剩余的1万1040元医疗费就需要自己来承担。

  但是,如果小李在2013年11月15号到12月31号,自愿来到长沙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缴纳互助金,就能够在2014年享受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对自费医疗费的补助。

  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黄新民介绍说,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对象,是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职工每人缴纳的互助金由各市州按照最低40元,最高60元的标准自行决定,具体的补贴比例和最高补助限额也由各市州自行决定。黄新民说:“在一个互助活动有效期内,互助活动补贴金的申请不受到次数限制,但年度内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补助限额。”    

  据了解,医疗互助关系允许职工随劳动关系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统筹区域内自由转移和接续。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黄新民表示,下一步将拓展工会职工医疗互助的覆盖面。 “首期活动全省参加人数达到100万人,待实际成熟时,逐步推进退休职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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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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