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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简化公积金再提取手续 非首次提取将不用房产证原件

2013-10-21 12:5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广州10月21日消息(记者何伟奇)针对近来不少市民反映提取办理公积金诸多不便的问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下发最新通知,如果市民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且并非首次提取,在新系统上线后不用提供房产证原件,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供扫描。

  根据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目前的最新要求,市民今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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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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