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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西省内公民可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2013-09-29 18:18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南昌9月29日消息(记者范存宝)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江西省公安厅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推出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便民利民措施。

  凡属江西省常住户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省内就近(居住地、就学地、就业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1、在居住地生活一年(含)以上;2、户籍地人员的非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3、非户籍地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4、60周岁(含)以上老人;5、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上述各项人员若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则只可在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省内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符合第一种情况人员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居住一年(含)以上的《江西省居住证》;符合第二和第三种人员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符合第三种就业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会保险部门出具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由我省高等院校查验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和出具的在学证明;符合第四、第五种人员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江西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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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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