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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000部监控头24小时抓拍车窗抛物 执行法院曝光
2013-08-29 14:0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武汉8月29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通讯员易先云 金辉)武汉市城管委日前召开车窗抛物新闻通气会,对20个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车主给予曝光并进入司法程序。从9月1日开始,武汉市城管委将调用全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4000部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和抓拍车窗抛物行为。
武汉市城管委通报,从去年10月18日以来,武汉市车窗抛物举报专班已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2155件,已认定有效举报609件,无效举报829件,待认定717件;共有1313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
从9月1日开始,武汉市城管委将通过数字城管系统,调用全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4000部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和抓拍车窗抛物行为,对抓拍到的车辆及车主,将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即日起,武汉市城管委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首批20个法院强制执行的名单出炉。目前,在通过认定的车窗抛物有效举报中,仍有483个被举报人未接受处罚。前期,专班通过告知函,短信,电话和处罚决定书等方式要求被举报的车窗抛物车辆的车主或单位查证视频并接受处罚。但仍有部分当事人既无回应,也不履行处罚决定。对此,行政机关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班已按照法律程序向上述单位和个人送达法律文书,其中首批20个(市内16个,省内2个,省外2个名单附后)已于近期邮寄《强制执行催告书》。除3个被拒收外,其余均已送达。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勘解释说,城管部门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将处罚依据告知了当事人,如果处罚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后果是严重的,就业、贷款、公司注册等将会受到影响。
武汉市城管委副主任朱建华称:在一些人看来,车窗抛物是一件很小的事,既然走了法律程序,就会产生法律效果,要依法治理城市,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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