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独家报道

央广网

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验收细则》(试行)

2015-08-27 15:2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27日消息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验收细则》(试行)(以下简称《验收细则》)。《验收细则》贯穿了责任边界清晰、底线思维、有奖有罚的指导思想,以推动海洋能资金项目快出亮点,实现海洋能技术工程化应用,打通技术向产业化转变的“最后一公里”。

  与以往的科技项目验收管理规则相比,此次新出台的《验收细则》有3个特点:一是突出了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的工程化应用定位,强调技术在实海况条件下的真实可用性。二是以产业培育为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任务完成的要求目标,强调技术在工程化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三是验收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将项目细化分类,分别制定验收标准。

  《验收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验收组织、验收准备、正式验收、相关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不仅明确了国家海洋局有关部门、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能管理中心、验收专家组和项目承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还明确了专项资金项目通过验收的基本条件、通过验收或结题的最低条件和项目完成不同情况的奖励与处罚,以底线思维倒逼项目任务完成。

  对于验收结论与验收条件,《验收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与其他科技项目相比,示范工程类、产业化示范类、装备设计制造类项目分为“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3种验收结论。其中,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将在今后承担海洋能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未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将予以公开通报,取消其3年内承担海洋能项目的资格,项目合作单位也应承担相关责任。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国绿色可再生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能开发利用潜力巨大。《验收细则》的发布与实施,符合海洋能专项实际,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海洋能技术工程化和产业化发展。(记者朱彧)

   

编辑:王进

关键词:国家海洋局;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

说两句

相关阅读

国家海洋局:天津爆炸事故周边海域监测无异常

8月15日中午,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二小学安置点民众开始撤离。东疆港区以东附近海域海水中无机氮含量较8月14日有所上升,鉴于无机氮为营养盐不属于有毒物质,暂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海上生产生活产生影响。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关注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变化状况,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015-08-16 14:35:00

国家海洋局:15日海水中无机氮含量有所上升

国家海洋局《天津8.12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通报》显示,8月15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天津港主港池海域以及天津港东疆以东海域开展了应急采样和现场监视监测,并对天津港东疆港区北部沿岸一线的排污口和防波堤进行了巡查。

2015-08-16 12:38:00

国家海洋局:爆炸事故周边海域暂未发现异常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于8月13日派出监测人员对事故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实施应急监视监测,布设监测断面3条,站位17个,采集样品177个。

2015-08-14 11:55: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