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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2013-04-10 12:18  来源:中广网综合  说两句  分享到:

  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资料图

  据新华网报道,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新闻背景:刘志军案回顾

  案发

  2011年2月12日: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

  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同时,中央已任命盛光祖同志为铁道部党组书记。详细

  2011年0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03月: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已被停职审查

    2011年06月22日:中纪委称刘志军案仍处调查期间

    2012年05月28日:中央开除刘志军党籍,认定其道德败坏

    2013年04月10日: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提起公诉

  案情

  铁道部通报刘志军违纪:收巨额贿赂玩弄女性

  2012年8月3日下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这显示对刘志军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其问题已有初步结论。

  据多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内部通报刘志军的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其中多项问题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有关。

  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丁书苗下属公司,下称高铁传媒)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

  刘志军的问题还涉及涉嫌收取铁路局四名干部贿赂,以及收藏一定数量的现代名人字画。

  此外,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刘志军还曾委托丁书苗为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的案件活动关系,为自已转任地方官员活动关系等。详细

  刘志军简历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免去其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2012年5月,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阅读: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受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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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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