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承认苯胺污染事故迟报 称对危害估计不足
2013-01-07 09: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中广网潞城1月7日消息(记者岳旭辉 王娴 李楠)山西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露事故指挥部今天上午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表示,12月31日事发后,企业上报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吨,数量比较小,认为这是一个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完全能用自己的力量处置不会形成大事故。也没有想到事发出现是由于企业对自身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苯胺通过雨水和污水管道泄入浊漳河造成污染。没想到一起当时认为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发展成环境污染的大事,因为这些原因,造成没有及时上报省政府,反映了对环保污染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对苯胺进入浊漳河以后污染危害性估计不足。长治市张保表示,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山西苯胺泄漏直接责任人被撤职 是否属于瞒报仍需调查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充分表明,天脊化工12.31事件经过昼夜奋战,克难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效!
第二场通气会的召开距离第一场只有五个小时,按照官方说法,苯胺泄漏事故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这也是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第一次如此密集地发布消息。
刘大山:已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露事故直接责任人做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详细】
编辑:陈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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