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九江4月27日消息(记者熊方 通讯员杨洋)近日,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个“终本案件再执行”通告,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承诺。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虽然程序上终本,但是判决书确定的真金白银还没有到位,再次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有利于帮助解决申请执行人急难愁盼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卢日久说。

  记者从通告上获悉,“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法定履行义务。案件“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我们这次特别加大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案件范围从院成立以来至1月20日期间的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全部案件,被执行人7日内如不按期履行,应主动到院接受执行调查。”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骆少骏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这次对发现的财产会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恶意逃避执行、躲避执行、不主动如实报告财产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所涉执行终本案件已主动履行完毕的,应及时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以便及时解除包括失信、限高在内的强制执行措施,将案件移出终本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