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9个县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2019-11-26 11: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昌11月26日消息(记者范存宝)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2019年11月,江西全省共计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9份,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前并超额完成财建〔2018〕6号文提出的“2020年底前,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目标任务。

  2019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赣环财字〔2019〕3号),明确以“权责统一、合理补偿”“省级引导、地方为主”“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为基本原则,以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推进实施。

  为调动各地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各地建立起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强化正向激励。按“早建早补、早建多补”的原则,对正式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上游主体,每年奖补400~600万元。2018年底,省财政统筹安排省级奖补资金3.25亿元,对全省52个县(市、区)实施了奖补。截至目前,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全部完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资金激励成效显著。

  目前,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赣江、饶河、信江、抚河、袁河及修河等流域,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之间均已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县级政府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全流域共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有力推动全省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

  同时,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除省级奖补资金外,全省各县(市、区)协议期内,每年投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超过3亿元,进一步缓解了省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压力,有效促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江西;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上下游;横向;长江流域

江西79个县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2019年11月,江西全省共计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9份,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提前并超额完成财建〔2018〕6号文提出的“2020年底前,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