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激活旅游市场奖励措施》出炉,奖励资金共计高达2000万元。

  为全面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市场复苏,刺激旅游市场消费,赣州市文广新旅局、赣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激活旅游市场奖励措施》,针对大型旅游团队、自由行、旅游直通车、新媒体宣传等方面出台强有力的14条硬核措施,单项奖励高达100万元,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共计约2000万元重金奖励,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进一步复苏繁荣!

  旅游市场奖励政策

  (一)大型旅游团队奖励

  1.旅游专列奖励

  旅行社组织300人及以上专列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每趟专列奖励8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每趟专列奖励10万元;人数500人及以上,增加奖励2万元。共安排4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2.航空旅游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30人及以上旅游团队通过赣州黄金机场航班往返,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以上,每团奖励1万元。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3.旅游大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200人及以上大巴团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每团奖励2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每团奖励3万元;团队人数达300人及以上增加奖励1万元。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4.旅游自驾团奖励

  市外旅行社或者自驾协会等团体组织15辆车、50人及以上自驾团队到赣州旅游并在赣州住宿1晚,奖励1万元;住宿2晚及以上,奖励2万元;团队车辆达30辆、人数达100人及以上增加奖励1万元。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5.OTA平台收客奖励

  携程、同程、途牛、驴妈妈、美团、飞猪等OTA平台或相关网络平台,专题宣传赣州旅游资源及“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线路;上线销售赣州A级景区门票和“机票+酒店”、“酒店+景区”旅游产品;通过自营或合作旅行社线上销售赣州旅游线路产品,组织游客到赣州旅游。按照引入赣州的过夜团队游客人数,每人奖励200元,每月兑现发放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励100万元。共安排3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以上5项奖励不重复享受。

赣州三条精品旅游线路

  (二)地接旅行社奖励

  6.赣州市旅行社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接待市外来赣州过夜团队游客100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20元予以奖励。共安排100万元奖金,如符合奖励条件游客人数超过5万人,则按人数比例发放。

  (三)赣州旅游直通车奖励

  7.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区开通从市外重点客源地城市发往赣州的旅游直通车,每周至少定期1班,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组织游客乘坐旅游直通车到赣州旅游并住宿1晚及以上,安排优秀导游随团讲解和服务,每条直通车专线每季度奖励5万元。

  8.旅行社开通从赣州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发车,前往“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赣州精品线路的旅游直通车,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每天收客发团,安排优秀导游(讲解员)随团讲解和服务,在相关县(市、区)住宿一晚并游览相关景区,每条直通车线路每季度奖励15万元。

  9.旅行社开通从赣州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发车,往返各县(市、区)4A以上景点1-2日游的旅游直通车及中心城区1日游直通车,在车身开展赣州旅游形象宣传,每天收客发团,安排优秀导游(讲解员)随团讲解和服务,每条直通车线路每季度奖励10万元。

  (以上奖励政策实施至赣深高铁开通后1年)

  (四)“惠游赣州”激励政策

  10.开展“赣州旅游,让你梦想成真”自由行奖励宣传推广活动。在“初心路”“客家情”“阳明游”三条精品旅游线路设置一定数量的打卡点,宣传邀请全国各地自由行游客报名参加活动,来赣州旅游时在指定点打卡,旅游结束后在指定平台发布游记或攻略,同时提出一个在1万元范围内希望实现的梦想并说明理由。组织方在每月参与活动游客中评选5名、抽取5名,共为10名游客发放梦想奖励金,帮助其实现梦想。连续开展10个月活动,每月10万元奖励金,共安排100万元梦想奖励金,奖励金发放完毕后活动结束。

  11.“赣州人游赣州”激励政策。开展“赣州旅游年卡”达人奖励活动,鼓励用户出游,在2020年12月31日前,使用赣州旅游年卡游遍了赣州市所有年卡合作景区(不含漂流景区)的用户,按完成时间顺序的前200名,每人奖励1000元。

  实施赣州品质旅游保障计划

  12.市、县两级设立“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市本级设立10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基金”,向游客推出“放心游赣州”服务承诺。为来赣州的游客第一时间处理相关投诉,侵犯游客权益需要进行赔付的政府先行赔付,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13.建立导游优质服务培养及激励机制。市本级重点扶持组建一家赣州专业导游服务公司,公司需在市本级纳税,且聘用15名以上全职导游(持导游证或《赣州市文化旅游讲解员证》)队伍,与导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优先服务市内地接团队和游客,提供一定天数的志愿讲解服务。当年按聘用全职导游(讲解员)人数、每人3万元标准补助中标的专业导游服务公司,最高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新媒体宣传赣州旅游奖励

  14.开展“随手拍赣州 赢万元现金”活动。一是社会机构或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赣州旅游的原创优质图文或视频内容,阅读量10万以上的,每条奖励2000元。二是个人拍摄赣州A级旅游景区的原创视频通过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号等平台发布,添加指定话题,关注并@江西赣州文旅;阅读量达到10万以上且点赞数达1000以上的,每条奖励1000元(同一内容只奖励1次)。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奖励1万元,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奖励申报流程由市文广新旅局另行发布细则。

  (二)申请奖励企业、机构或个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获奖企业、机构或个人需要根据国家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