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购买公益性岗位助力贫困户就业

2015-03-31 10:47:00来源:央广网江西分网

  央广网赣县3月31日消息(特约记者朱建华)江西赣县吉埠镇枧田村农民戴小忠是不幸的,几年前从脚手架上摔下致残,不能干重体力活失去经济来源;但他又是幸运的,当地党委、政府将他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落实低保待遇,农事劳作时“三送”干部主动前来帮忙,温暖四季相伴。令他更开心的是,今年他被村里聘为保洁员,每月能有300元的工资报酬,为此他整天乐呵呵地忙活着,村子里每天都洁净清爽。

  赣县通过政府购买县城、乡镇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有效保障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等贫困家庭成员在本地乃至家门口实现就业。目前,像戴小忠这样在家门口谋得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人员还有很多,他们担当村广播员、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卫生保洁员、护林员、农村公路养护员、山塘水库护库员、乡村景区讲解员、民情舆情情报员、土地秩序巡查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十员”,爱岗敬业,成为乡村一道独特风景线。

  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资金从哪里来?赣县整合人社、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资金,对有资金来源的村护林员、山塘水库护库员、农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分别由对应的县林业局、水利局、新村办解决。对于无资金来源的公益性岗位,由人社局按照县城、乡镇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500元、村级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标准拨付用人单位,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同一名贫困家庭成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上班,技术从哪儿学?权益如何维护?该县建立“县乡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基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工作体系,在行政村设立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工作服务站,全天候保姆式做好服务工作。明文要求对安排在县城、乡镇公益性岗位全职就业的贫困家庭成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对安排在村级公益性岗位半工半农的贫困家庭成员,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一年以上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用工时间制定,但不得低于12.1元/小时的计时标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义务,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县法律援助中心将这部分人群纳入“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帮扶服务。同时建立岗位退出机制,对已上岗贫困家庭成员不履行职责、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务)合同。

  “送岗上门”增添了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信心。戴小忠说,以前自己老待在家里怕出门,坐等政府救济,现在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为大家伙儿做点儿事,感到很开心,过段时间打算在自己家里开个小超市,“现在来村庄里休闲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了,不愁挣不到钱!

编辑: 燕希
关键词: 赣县;贫困户;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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