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与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将发挥各自在产业平台与综合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势,加强合作、努力创新,共同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携手助力国家达成“双碳”目标。福建省工商联一级巡视员陈建强,福建省工商联四级调研员兰剑,厦门市工商联副主席林志宏、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黄春强、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会长邴伟伟等共同见签,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秘书长梁恒、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小企业部总经理林建英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协议,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将围绕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长期发展战略,发挥自身“绿色银行”品牌特色,加强常规金融服务、授信融资支持、招商引资合作、投资项目配套、员工专属服务等领域全面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黄春强)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黄春强表示,作为厦门绿色金融主力军,一直以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深入践行绿色银行初心,聚焦减污降碳助力产业转型,大力支持区域内重点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今年以来,已率先实现厦门市在绿色债券等领域多项首笔业务落地,包括落地厦门市首笔用于支持绿色企业的“光伏+储能”技术创新基金贷款项目。未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将继续坚守金融机构的责任与担当,通过提供一站式、一体化金融服务,为福建省太阳能光伏行业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据了解,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成立于2015年,是由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成的集联合性、专业性和行业性于一体的产业组织。商会现有会员企业100多家,涵盖学术、科研、制造、工程、 销售、使用、金融等光伏全产业链。

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会长邴伟伟指出,在国家提出“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在福建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政策引领下,在福建省工商联直接领导下,在福建省、厦门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新一届商会在会员单位团结合作、积极进取中,在福建省光伏整县制开发、乡村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大有可为,而且一定能够大有所为。

同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当选福建省太阳能光伏商会“监事长单位”。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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