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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旭:地方政府执行“一房一价”应有参考价

2011-05-16 14: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贯彻此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一房一价”政策。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没有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对于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是记者在广州采访的过程当中了解到,“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也面临打折。

  记者在广州的一些楼盘调查发现,广州地区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者是装订成册供购房者查询。但是公示的内容大多仅限于每套的销售总价、房屋的面积等等这几项信息,而没有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当中要求公示的其它内容。广州一个楼盘售楼部的导购说,详细标注每套房的所有信息是不可能的,现在购房者看到的是一个参考价格,最后的成交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付款的方式、按揭的形式等等。对此,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黄德文表示,各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方式不一样,有些楼盘仍然在对付,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巡查,规范楼盘执行“一房一价”政策。

  此外,家住广州市的购房者刘芬女士也说,开发商搞“一房一价”并没有让她觉得减轻多少压力,因为公布的价格和实际的成交价格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关键是房价也并没有因此而下降,她自己看楼的时候发现开发商标注的“一房一价”不靠谱。她在荔湾区看到的一个楼盘按“一房一价”的公示价居然每平米高达5万块钱,明显高出了周边楼盘的价格。而且说是标价,也只是标注了一个房屋总价,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责编:刘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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